溶氣釋放器在工作的過程中是溶氣氣浮凈水系統中的關鍵裝置,在進行使用時其壓力溶氣水只有通過該裝置降壓消能后,才能釋放出大量的微細氣泡,釋放器性能的好壞,涉及到氣泡的微細度,它直接影響氣浮法凈水的效果。
溶氣釋放器在進行使用時主要是將壓力溶氣水通過消能、減壓、使溶入水中的氣體以微氣泡的形式釋放出來,并迅速而均勻地與水中的雜質相粘附。
選擇溶氣釋放器時的基本要求:
充分的減壓消能,保證溶入 水中的氣體能充分地全部釋放出來。保證細胞的微細度,增加氣泡的個數,增大與雜質粘附的表面積,防止微細泡之間相互碰撞而擴大,以減少不利于氣浮過程的大粒徑氣泡的產生。
創造釋氣水與待處理中絮凝體良好的粘附條件,避免水流沖擊,確保氣泡能迅速均勻地與待處理水混合,提高捕捉概率。
要有防止堵塞的措施,為了迅速的消能,必須縮小水流通道,因而水中雜質堵塞通道是很難避免的,故必須要有防止堵塞的措施。 構造力求簡單,材質要堅固、耐腐蝕,同時要便于加工、制造與拆裝。盡量減少可動部件,確保運行穩定、可靠。
溶氣釋放器在工作的過程中,當其懸浮物密度大于1的時候,在進行操作時會由于安裝了斜管組,會產生淺池沉淀的效果,從而使沉淀在紊流條件下進行。粒徑教大、比重教大的不易上浮的污染物質會集中到集泥區里,達到凈水的目的。